就读保障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 励志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5-09-07
佚名
18055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州直中学:

为激励我州贫困学生勤奋好学,全面成才,从2015年起,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将原助学金改设为励志奖学金。为做好评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州内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在籍在读普通高中学生。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

2.尊重师长,孝顺长辈,友爱同学,热心为同学、集体服务,懂得感恩,品德优秀,在同学中起到一定模范带头作用;

3.面对困难和压力,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生事迹典型有代表性;

4.学生能自觉遵守《爱心传递承诺书》(附件1),自愿加入基金会QQ群、成为基金会志愿者。

二、奖励标准

每生2000元,奖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分学期打卡发放(春、秋季各1000元),指标分配方案附后(附件2)。

三、操作程序

1.县市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指标分配到学校;

2.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提交书面申请书(包括学生基本情况、优秀事迹等内容,不低于800字)、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审批表(附件3);

3.学校初评确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同级学生资助中心;

4.县市复核汇总后,填写汇总名册(附件4)报州学生资助中心;

5.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州教体局联合审批;

6.银行为学生办理银行卡,将奖学金分学期转入学生卡上;

7.县市、学校组织发放银行卡、颁发证书,学生填写《爱心传递承诺书》,办好签领手续(附件5);

8.县市、学校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推介受奖励学生事迹。

三、工作要求

1.规范操作流程,切实加强管理。各县市、州直中学要认真制定实施办法,建立严密评审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名额分配、评定、发放等各个环节做到公开透明,使之成为“阳光工程”。

2.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感恩教育。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杜绝违纪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奖励名额,以确保励志奖学金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效益,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获奖励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和积极进取精神。学期结束后,学生提交学习生活情况汇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者取消第二学期奖励资金,由学校按程序重新认定增补。

3.积极配合筹备,汇总学生资料。

①汇总2015年受助学生高考情况,填写《2015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高中生高考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

②做好基金会十周年总结活动资料准备工作。湖南宋祖英基金会于2007年实施救助以来,累计发放助学金800余万元,资助成效显著。为筹备做好基金会十周年总结活动,各县市和学校要积极配合,收集整理近年来学生受助情况、资助成效、图片影像等资料,联系受助学生填写《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学生个人信息表》(附件7),县市汇总生成《2007-2014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8)。

4.填表要求和上报时间。

①高考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9月1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州学生资助中心。

②9月30日前报学生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审批表、汇总名册以及上学年度受助学生学习情况汇报资料(有代表性的学生情况)。审批表和汇总名册要认真填写,家庭、表现和学业情况要真实准确。学生汇总名册要与审批表内容一致、顺序一致,签字名册中的“签名”由学生本人签字。

③12月30日前报奖学金发放签字名册、发放有关资料汇编(纸质),报十周年总结相关材料及《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学生个人信息表》、《2007-2014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稿)。

④2016年3月1日前上报受奖励学生上学期学习生活情况汇报信(电子稿)。

以上材料由县市汇总后报州资助中心。基金会视各单位工作完成和配合情况,在下一年资金分配上给予一定倾斜。

州学生资助中心邮箱:help_happy@126.com

基金会QQ群号:481199627

 

附件:1.《爱心传递承诺书》

2.2015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励志奖学金指标分

3.2015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4.2015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励志奖学金学生汇总名册

5.2015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励志奖学金发放签字名册

6.2015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高中生高     考情况统计表

7.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学生个人信息表

8. 2007-2014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