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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 落实情况专项调研和实施效果检查的通知

2014-03-10
佚名
19357

湘学助〔2014〕9号

 

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

落实情况专项调研和实施效果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检查评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的通知》(教基金会〔2014〕5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近期就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开展落实情况专项调研和实施效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调研和检查内容

1. 各地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的开展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学生和教师名单是否按《滋蕙计划暂行办法》、《励耕计划暂行办法》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暂行办法》规定进行了公示,奖励款和资助款是否真正落实到应该受奖励的学生和应该受资助的教师身上;

2. 各地滋蕙计划奖励款、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款是否专款专用,有关高中对滋蕙计划奖励款、有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款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具体操作方面是否符合《滋蕙计划暂行办法》、《励耕计划暂行办法》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暂行办法》规定;

3. 各地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的实施效果。

4. 各地在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有关要求

1. 各市州要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财教〔2011〕556号,以下简称《滋蕙计划暂行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财教〔2011〕556号,以下简称《励耕计划暂行办法》)、《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基金会〔2012〕15号,以下简称《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在3月下旬组织组织有关人员,就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含检查评估结果及对实施好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于2014年3月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门人员,于3月下旬,对有关市州的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抽查。检查方式:①听取抽查单位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落实情况的介绍;②选取2-3个县区,查看滋蕙计划、励耕计划、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相关档案资料,分别与受滋蕙计划奖励的6-7名学生、受励耕计划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的各6-7名教师进行座谈,赴2-3名受助教师家中家访;③实地查看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3.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已经确定我省作为项目抽查单位,并将于3月下旬对我省部分市州、县市区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实施效果检查。

4. 参与专项调研和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的要求,不得参加娱乐活动,不得收受礼品、礼金等;接受调研和检查的单位不搞任何宴请和迎来送往。凡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把调研与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工作的困难与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

             

联系人:夏军      联系电话:0731-82990360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