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通〔2014〕107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湖南宋祖英助学
基金会资助我州贫困家庭学生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中学:
为支持我州基础教育的发展,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2014年筹资97万元资助我州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我州在籍在读普通高中学生中思想品德好、成绩优秀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对象必须是农村贫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学生,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资金捐助计划由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审议,指标分配方案见附件1。
2.资助标准:贫困高中生每生资助1000元。
二、操作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
2.学校初评确定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县市教育局;
3.县市复核汇总后(样表见附件3)报州教育局;
4.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州教育局联合审批后下拨助学金;
5.县市、学校组织发放,办好签领手续(见附件4),反馈受助学生情况。
6.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州县(市)教育局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三、明确职责
县市教育局、州直中学负责落实资助对象,管理、发放助学金,跟踪调查资金落实和受助学生情况,提供救助金落实报告书和受助学生在校学习和表现情况,接受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对救助金发放的检查和审核。若有违规使用现象,负责将违规使用的助学金追缴退还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并取消有关单位下年度资助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管理。各县市要认真细致地制定发放实施办法,建立管理机制和严密的工作程序。要规范申请、审查发放程序,保证资助名额分配、贫困生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使之成为“阳光工程”。 要加强对助学金发放实施工作的监督力度,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和州县(市)教育局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杜绝违纪行为。
2.加强感恩、励志教育。各县市、相关学校要举行发放仪式,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和积极进取精神。受到资助的学生要努力学习,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回报祖国。各县市要注意收集受助学生思想表现和学业成绩等方面有显著进步的典型事例。
3.填表要求和上报时间。审批表和汇总名册要认真填写,贫困生信息要准确真实,贫困原因要详细,城市低保家庭要提供证件复印件,特殊困难学生附情况说明。学生汇总名册要与审批表内容一致、顺序一致,9月20日前报州资助中心。助学金发放名册、发放有关资料及救助金落实报告书于11月20日前报州资助中心,电子稿发help_happy@126.com。
附件:1.2014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救助贫困家庭学生指标分配表
2.2014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救助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审批表
3.2014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汇总名册
4.2014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发放签字名册
湘西自治州教育局
2014年8月20日
附件1:
2014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指标分配表
县 市 | 金额(万元) | 人数(人) |
合 计 | 97 | |
吉 首 | 7 | 70 |
泸 溪 | 8 | 80 |
凤 凰 | 7 | 70 |
花 垣 | 7 | 70 |
保 靖 | 7 | 70 |
古 丈 | 34 | 待定 |
永 顺 | 10 | 100 |
龙 山 | 11 | 110 |
州民中 | 4 | 40 |
州二民中 | 4 | 40 |
说明:古丈县的救助对象人数及救助标准由基金会与县教育局商定。
附件2:
2014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救助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审批表
学 生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
学籍号 | 学校 年级 | |||||||||||||||||||
户口 类别 | 联系 电话 | |||||||||||||||||||
家庭 住址 | ||||||||||||||||||||
家庭 成员 | 称谓 | |||||||||||||||||||
姓名 | ||||||||||||||||||||
家 庭 贫 困 主 要 原 因 | ||||||||||||||||||||
学习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总分 | ||||||||||
现
实
表
现 |
班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学校或乡镇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 市 教 育 局 审 核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州教育局审核意见
|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