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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教育助学项目的紧急通知

2013-10-01
佚名
18747

湘教通〔2013〕446号

 

关于开展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教育助学项目的紧急通知

 

湘西自治州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相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556号)的有关要求, 2013年,财政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以下简称滋蕙计划),奖励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以下简称励耕计划),资助中小学(含中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

经研究决定,2013年安排你州滋蕙计划奖励名额     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奖励金额为   万元;安排你州励耕计划资助名额   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资助金额为   万元;安排你市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名额  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资助金额为  万元。请你州将资助额度和人数分配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分配时注意向省内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倾斜,并于2013年10月20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滋蕙计划工作程序

1.滋蕙计划的奖励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凡符合相关要求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可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滋蕙计划附表1)。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律上报学校。

3.相关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滋蕙计划附表2)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表”(滋蕙计划附表3),按有关规定报所属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相关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县级汇总表”(滋蕙计划附表4)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县级汇总表”(滋蕙计划附表5),按有关规定上报至上一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复核。

5.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相关县级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市级汇总表”(滋蕙计划附表6)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汇总表”(滋蕙计划附表7),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文档分别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749056962@qq.com。

6.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收到报送的材料后,对上报的申请奖励的学生名单进行终审,并在确定最终受奖励学生名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款直接核拨至相关学校。

7.相关学校收到奖励资金后,必须按每人2000元的奖励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每位受奖励学生手上,并组织学生签收。有条件的学校可将发放仪式的影像资料及典型受奖励学生的文字材料直接邮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8.各相关学校均要建立滋蕙计划受奖励学生档案,由受奖励学生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检查。

9.在受奖励学生名单上报之后,个别学校如发生拟受奖励学生退学、转学等情况,相关学校应按前述第一、二、三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确定拟受奖励学生,并将拟替换的学生名单以及替换原因,分别上报上一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经批准后方可替换。

二、励耕计划工作程序

1.励耕计划的资助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2.凡符合相关要求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励耕计划附表1)。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律上报学校。

3.相关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教师申请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评审。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所属学校上报的教师材料评审后,必须在所在地区和教师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由县级部门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励耕计划附表2)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表”(励耕计划附表3),按有关规定报各市(州)复核。

5.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相关县级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汇总表”(励耕计划附表4)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汇总表”(励耕计划附表5),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文档分别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749056962@qq.com。

6.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收到报送的材料后,对上报的申请资助的教师名单进行终审,并在确定最终受资助教师名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款直接核拨至相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7.各相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资助资金后,必须按每人1万元的资助标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每位受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有条件的县级部门可将发放仪式的影像资料及典型受资助教师的文字材料直接邮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8.各相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均要建立励耕计划受资助教师档案,由受助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检查。

9.在受资助教师名单上报之后,个别学校如发生拟受资助教师离职等情况,相关学校应按前述第一、二、三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确定拟受资助教师,并将拟替换的教师名单以及替换原因,分别上报上一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经批准后方可替换。

三、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工作程序

1.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2.凡符合相关要求的教师均可向所属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幼儿教师资助项目附表1)。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律上报所属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教师申请表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教师名单必须在本县(区、市)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部门填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幼儿教师资助项目附表2)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县级部门信息表”(幼儿教师资助项目附表3),按有关规定报送市州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复核。

4.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相关县级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填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市级汇总表”(幼儿教师资助项目附表4)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信息汇总表”(幼儿教师资助项目附表5),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文档分别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749056962@qq.com。

5.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收到报送的材料后,对上报的申请资助的教师名单进行终审,并在确定最终受资助教师名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款直接核拨至相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6.各相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资助款后,必须按每人1万元的资助标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每位受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发放仪式的影像资料及典型受资助教师的文字材料直接邮寄我会。

7.各相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均要建立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受资助教师档案,由受助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检查。

8.在受资助教师名单上报之后,个别地方如发生拟受资助教师离职等情况,相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拟受资助教师,并将拟替换的教师名单以及替换原因分别上报上一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经批准后方可替换。

四、有关要求

1.指标分配原则

各市州在进行指标分配时,要切实贯彻落实向“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贫县等”倾斜的基本原则。                            

2.严格管理、规范实施

各地和各有关学校、幼儿园要抓紧实施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细则,要进一步细化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认真做好资助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夏军      电话:0731-82990360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综合楼405室,邮编:410013。

 

附件:滋蕙计划附表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

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表

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县级汇总表

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县级汇总表

6.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市级汇总表

7.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市级汇总表

励耕计划附表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

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表

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市级汇总表

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部门信息汇总表

幼儿教师资助项目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县级部门信息表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市级

汇总表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部门信息汇总表

 

2013后10月1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