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义在于这是学校领导班子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主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
第二条 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全面提高学校党政领导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 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同解决学院实际问题与加强学校党性党风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学校党委成员、科室及年级组负责人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学校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学校人事科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五条 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第六条 学校人事科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选定参考书目、准备学习资料等,经组长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中心组学习秘书要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协调及服务工作,负责记录,必要时撰写会议纪要。
第八条 学校设立理论学习专项经费,保障购买学习辅导教材、举办报告会和培训班等学习教育活动所需的费用开支,从而保证学习的质量与水平。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九条 学习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学习要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注重研究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集中学习原则上围绕一个专题,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条 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讨论、收听(看)录音(录像)、参观考察等方式和方法进行,注重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第十一条 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季度1次,每年集中学习不少4次。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党委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学校人事科报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检查考评
第十二条 学校党委中心组成员每次集中学习都要提前做好相应准备,要有发言提纲。每次集中学习指定1~2位同志作中心发言,学习过程中要认真做笔记。
第十三条 学校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心得或体会文章。
第十四条 考勤与请假制度。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校人事科负责考勤工作。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向组长请假。
第十五条 学习通报与档案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之后,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报道,必要时由学校人事科印发书面的学习内容或学习纪要,把中心组的学习动态和主要成果及时告知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从而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和引导各科室、年级组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每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总结、学习讨论记录,党委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成果等。
第十六条 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调阅学习笔记。每年集中调阅一次,由组长审阅,并供上级党组织检查。
(二)通报学习情况。年终将学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总结提高。
(三)交流学习心得。可以采取座谈讨论的形式交流学习心得,也可以将个人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印发至党委中心组成员相互学习。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