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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西州民族中学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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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西州民族中学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2023年湘西自治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4.坚持同高考综合改革有机衔接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体艺专长、创新潜质,符合我州招生政策规定条件的湘西州2023届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55人,其中学科特长45人,体艺专长8人(体育4人、音乐3人、美术1人),创新潜质2人。

四、自主招生资格

自主招生学生必须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等级要求以外,其它条件满足以下三项之一:

1.学科特长。原则上初中三年综合评定成绩为本校本年级前3%或州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原则上初一成绩占20%,初二成绩占30%,初三成绩占50%;不足33人的初中学校可推荐1人)的学生具备自主招生资格。

2.体艺专长。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州级以上(含州级)艺术(含美术)、体育竞赛,取得下列成绩,并由我校教务科审核获奖证书原件无误的学生具备自主招生资格:

(1)参加由教体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含团体主力队员),获得省级前三名、州级第一名的学生。

(2)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三独”、美术(含书法)比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州级一等奖以上奖项的学生。

(3)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可直接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

3.创新潜质。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州级以上(含州级)科技创新教育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州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具备自主招生资格。

五、报名事项

1.摸底时间:5月30日至6月19日

2.报名时间:6月20日14:00--18:00

3.报名地点:湘西州民族中学躬勤楼三楼教务科306办公室。4.报名资料: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报名,提供学生近期免冠一

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号。

5.填报要求:学生填报《2023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7),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否则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6.联系电话:教务科:0743-8513924,杨老师:13574376898

六、确定备选名单

1.学科特长。实行全州统筹,初中三年综合评定成绩为年级前3%或毕业学年被评为州级及州级以上“三好学生”(原则上初一成绩占20%,初二成绩占30%,初三成绩占50%)的学生按品学兼优原则择优确定。

2.体艺专长、创新潜质。实行全州统筹,按体艺专长、创新潜质招生计划坚持以下确定顺序:

(1)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可直接确定。

(2)不同类型按获奖层次(国家级、省级、州级)从高到低确定。

(3)相同类型按获奖等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或一等奖、二等奖)从高到低确定。

(4)类型及等次完全相同的按时间“由近到远”的顺序确定。

(5)类型、等次和获奖时间完全相同的按州级以上获奖次数,以“从多到少”的顺序确定。

3.按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面试打分,再按得分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人选,根据考查情况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公示备选名单

我校和相关初中生源校将于6月25日前在学校醒目处同时公示备选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

八、上报备选名单、表册

公示期满后,若未接到群众举报,我校将于6月30日前填写《2023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册》(附件8)上报州教体局基教科。若接到群众(家长)举报,我校将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并由州教体局基教部门裁定,经核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如无异议,我校将在“湘西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菜单上传备选名单。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人数按1:1认定上报,体艺专长人数按1:1.2认定上报,逾期将视为放弃自主招生资格。已确定备选的自主招生对象,学生必须填报网上志愿,同一批次只能填报申请的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

九、确定自主招生名单

根据我校的初审结果,州教体局审核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的推荐条件;艺术专长录取控制在招生学校录取线下120分以内,体育专长录取控制在招生学校录取线下200分以内,由州教体局进行认定,并在录取期间确定名单。

十、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743-8516331(监督执纪室)

        邮箱:xxzmzzjw@163.com


                                

                                 湘西州民族中学    

                                 2023年6月8日    

附件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