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湘西州民族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五)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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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17.5万元,用于开展新教材、新课程、新高考、业务能力等培训,人数285人,培训内容为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业务水平。举办元旦晚会、学生社团活动,开支10万元,主要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丰富高中生活。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湘西州民族中学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8.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湘西州民族中学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学需要;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0%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进行了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情况详见湘西州民族中学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湘西州民族中学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5 分。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065.45万元,执行数为8,306.03 万元,完成预算的160%。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2021年,我校829人参加参加高考,本科上线751人,本科上线率达90.59%。吴桐同学以546分(超特控线42分),被空军飞行院校录取。50名宏志生全部本科上线。38名慈爱生,专科单招5人,专科上线13人,本科上线20人,践行了教育助学的社会责任;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学校工作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整治”“中小学食堂问题整治”“违规补课整治”“学位”专项治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年度部门目标设置笼统,没有数量、质量指标,年度难以进行指标对比分析;三是近两年不断调整和修改指标体系,部门指标体系不稳定,无法形成固定的横向、纵向对比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部门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二是多学习了解其他学校部门绩效评价,了解各项指标情况,制定符合我校的绩效评价。三是应该综合、规范,不断推进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不断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应用体系改革,不断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让绩效评价成为预算编制的风向标。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评价报告等均已在州财政局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