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结合《湘西州发改委关于核准州民族中学公租房(二期)招标事项的批复》(州发改招〔2015〕291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我校自行组织对公租房(二期)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邀请招投标。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
2.项目名称:公租房项目(二期)
3.建设地点:州民中校园内
4.工程规模及投资情况:建筑面积15995㎡、总投资概算2840万元。
二、代理机构选定方式
随机抽取法
三、招标代理范围
本项目应依法招标的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
四、代理报酬
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指导意见,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实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两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从投标截止之日计,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文件的最近12个月内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为依据。)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专职人员证书(省级及以上)。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州民族中学办公楼301室进行报名。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并获取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报名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的负责人,且必须有社保部门提供的有效社保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书、专职人员证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以上证件的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参加随机抽取。
七、随机抽取的时间与地点安排
根据报名与资格审查情况,招标人通知随机抽取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仁钰 电 话:13508430809
特此公告
州民族中学公租房二期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