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

州民中教职工作风建设承诺书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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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树立个人作风良好形象,本人郑重承诺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一)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

(二)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

(三)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

(四)工作日中餐饮酒;

(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六)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

(七)酒后驾车;

(八)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学校形象的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按照湖南省纪委2012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和《州民中教职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处罚暂行办法》对本人进行处理。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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