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州直团发[2016]15号文件,关于表彰“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精神,我校团委被州直团工委授予2015年度“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同时,我校学生王娅菲、杜燕辉、向芷葶、陈珂被评为州优秀共青团员。特向全校师生报喜,并对校团委和获奖的同学表示热烈的祝贺。
我校团委负责人彭俊老师上台领奖
2016州五四红旗团委奖牌
15号关于表彰“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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