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6次07号)和《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体发[2017]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级初一新生录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欢迎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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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原则
1.对吉首市小学毕业生的录取,严格按《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体发[2017]24号)文件执行;
2.对其他7个县小学毕业生的录取,依据自愿报名、学校考察,参照吉首市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二、录取名单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