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湘西州民族中学2014级高一新生录取公告㈠

2014-07-15
佚名
18289

根据州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文件,现将我校2014级高一新生录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欢迎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511080,13787430488

一、录取原则

1.凡2014届湘西州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初中毕业要求,且填报我校志愿的学生;

2.根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按州教育局规定的比例提档;按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九科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定向生按州教育局相关要求录取;

4.州民族中学在吉首市的抛档分数线与其他四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抛档分数线的平均值,为州民族中学在吉首市以外的七个县招生抛档的最低控制线。
    二、各县(市)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

县(市)

到各县(市)一中录取分数线

到各县(市)录取分数线

到各县(市)定向分数线

吉首

1018.3

993.8

944.5

泸溪


902.9


凤凰


892.6

869.1

花垣


878.9

833.4

保靖


932.2

884.4

古丈

981.6

933.2

912.1

永顺


883.5

841

龙山


877.8

834.5

三、特长生录取分数线

1.专 业:根据州教育局文件精神经我校考核合格;

2.文化成绩:档分880.1分以上。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
二○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