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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民族中学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

2015-10-27
admin
23591

 

根据我校项目建设及化学学科教学的迫切需要,经学校研究,报州教育和体育局、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名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遴选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计划

计划选调1名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范围及原则

在湘西州全额事业内单位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条件

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大学本科,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建筑类专业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干部身份。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

2.报名地点:州民族中学人事科,电话:0743-8516354。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对个人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五、资格审查

由州人社局会同州民族中学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开考比例为3:1,低于相应比例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和体育局、州民族中学研究决定。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评委由5—7人担任,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七、体检、考察

对面试合格的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核实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考察合格者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在州人社局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2.选调对象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工作单位。

 

                  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湘西州民族中学人事科

                          2015年10月26日